突然,房企笑了……
作者:韬略哥
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最近有一个耐人寻味的新利好:债券发行正在解冻。
据“证券时报”报道,今年7月和8月共发行房企公司债和企业债19只,这一数量已超过今年前六个月房企发债数量之和。
下图是万科的公司债上市公告:
下图是金地的公司债上市公告:
发行债券,历来是房企融资的重要途径,这种方式融资成本相对较低。但是自去年“国庆黄金周”楼市大逆转后,管理层不断收紧房企融资方式,其中债券发行方式在10月下旬出现了转折。
当时上交所、深交所先后发布“关于试行房地产、产能过剩行业公司债券分类监管的函”,对房企发债提出了空前严厉的要求,实施了“基础范围+综合指标评价”、“产业政策+综合指标评价”的监管标准。具体来说是这样的:
发债的房企必须是“能够严格执行国家房地产行业政策和市场调控政策”的企业,并且满足下面条件之一:
1、境内外上市的房地产企业;
2、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中央企业;
3、省级政府(含直辖市)、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及计划单列市的地方政府所属的房地产企业;
4、中国房地产业协会排名前100名的其他民营非上市房地产企业。
在上述条件基础上,还必须通过5项综合指标的评价。如果存在下面的情况,发债也将比较困难:
1、最近一年末总资产小于200亿;
2、最近一年度营业收入小于30亿;
3、最近一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负;
4、最近一年末扣除预收款后资产负债率超过65%;
5、房地产业务非一二线城市占比超过50%。
总之,这次监管部门在发债问题上的做法,告诉房企一个重要的信息:规模很重要。如果你是民营房企,将来想获得生存机会:第一,你要上市;第二,你要进入房企前100名。
总之,你要做大。在房地产行业里“小而美”,就是“小而没”!
此外,上市也很重要。不上市,没有安全感可言。想想万达,为了享受高估值从香港股市退市,现在为了重新在A股IPO付出了多大代价。但王健林不能半途而废,他没有退路。
好了,去年10月末对房企发债的限制,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根据Wind的数据:
1、调控之前,2016年1月至10月,房企发行的公司债和企业债累计235只,平均每月发行23只。
2、调控之后,2016年11月至2017年6月期间,房企发行的公司债和企业债仅累计发行20只,平均每月2.5只。今年5月份甚至出现了房企发债数为0的情况。
3、放松之后,今年7月和8月共发行房企公司债和企业债19只,平均每月9.5只。也就是说,最近2个月发债接近今年上半年。
我们很难说7月以来,监管层放松了房企发债的标准。标准可能还是那个标准,但放行的企业的确多了起来。
获得发债权的,当然都是大房企,尤其是上市房企。这些企业财务数据透明度高,市场形象好,实力相对雄厚。他们因此获得了融资的机会,尤其是获得低成本资金的机会。比如万科5年期债券的利率是4.54%,金地5年期债券的利率是4.85%。
在融资渠道比较狭窄的时候,那些规模小、未能上市的民营房企,恐怕只能通过信托、企业间融资、民间融资等方式才能获得资金,其资产成本至少会是万科、金地的1倍以上,甚至N倍。
所以,调控必然带来收购兼并。一批中小房企,将在楼市成交量不断下降当中,因为资金链条崩裂而放弃坚守,退出市场。大房企将越做越大,而且随着规模变大成本反而降低。
不管怎么说,房企在债券融资上的冬天似乎正在过去,标准仍然很高,但的确是放松了,低成本资金正在涓涓流出,大房企可以偷偷地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