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干卖汽车店等于是自杀
很多人都知道,不管是做什么生意,只要合伙一起做生意就会减少投资和增加成功的机率,不过你可要想清楚,如果合伙人没有找对就是相当于在慢性自杀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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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干有可能快点,有可能慢点罢了,但是没有很多费事。
陈晓华本身他是开豪车行卖车的,主打的是高端汽车领域市场,正好前几年赶上汽车市场的风口,独自经营汽车店,不管是利润,还是可以覆盖的区域,都没办法满足高速发展的交易需求,陈晓华和他老婆2个人,因精力实在是有限。
为了更好地解决嗷嗷待哺的客户需要,他想到把自己的老朋友A,B,C,3人一起叫过来,成立自己的创业团队,把他的经营品牌和模式进行快速复制,争取短的时间里开出更多地店,做成连锁品牌,占领更多市场份额。
陈晓华想法得到了A,B,C三人的认可和肯定,3个人也挺够意思的,这个也是借着汽车领域的风口,酒桌上干杯吹,拍着胸口表示,大家都是好兄弟,肯定是没什么问题的,一定要团结一条心,把汽车的事给干得漂亮了“兄弟齐心,力可断金”。
刚刚合伙的发展地的确是不错,毕竟是在陈晓华之前积累的运作经验和各方面资源下,还是起到了一定的作用,A,B,C他们都确实卖力帮忙,在很短的时间里还真连续开出了几家店铺,运作得也都不差,陈晓华也不是个小气的人,把大家赚到的钱,也是按照之前约定好的,拿出来给3人分啦,按道理来说事业到这发展得很不错,店也开了,钱赚到了,大家各自也都拿到了自己的那部分钱,皆大欢喜呀。
好景不长,转折点要来了。
也许是钱赚得够顺利,或许有可能是A,B,C三人的人格,各自的思维和格局不相同。
A还是老老实实跟着陈晓华在干,一起讨论如何开更多家分店,再多分些钱。
B觉得自己付出不小,没白天也没黑夜地守着新开张的店铺运营,而陈晓华只是每天到店里晃一圈就走了,心里就有一个不爽的感觉,凭什么自己的辛苦付出,就分这么点钱,而陈晓华自己却拿了这么多大头的。
再加上自己对新开的店铺流程,运营上的技巧,上游供应商也都很熟悉了,是不是可以脱离其他人自己干算了,包括脱离陈晓华,自己当老大,把这个成果自己享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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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他在汽车行业圈子里不断宣称,自己才是这家店和这个品牌的创始人,并且在外面自己还私自以这个品牌所有人的身份,又陆续开了好几家店铺,把新店铺中的利润全部都占为己有,颇有点篡位夺权的味道。
C没有B那么嚣张和小心眼,一直和陈晓华保持合作,另一方面,自己低调地到外面,也模仿陈晓华的模式和套路,自己也在弄个新品牌,自己闷声干了起来。
当陈晓华发现B和C的行为之后,尤其是对B的明抢行为,愤怒无比,和B理论无果后,甚至和陈晓华打了起来,把B给打得不轻,还因此还在拘留所蹲了半个月的,出来之后将B告上了法庭,最后是赢了,但是也伤了元气,因为永远失去了这一位朋友,生命中还多了1个敌人,这可损失也不小啊。
对C的另起炉灶,陈晓华也很无奈,形成了既合作现在又是竞争的关系,对 C也是尽可能封锁信息,想慢慢找到合理的时机把B给踢出去。
钱真是个邪物,能把一个人最阴暗面充分激发出来。最明显的是贪念和自私,想获得更多钱的诱惑下,什么同学义、兄弟情都是扯蛋的。唯一钱是最最最可靠地。
这个合伙还是在赚钱的情况下,发生的悲剧,如果不赚钱不知道是怎么样。
好多人合伙做生意都亏钱的,那更始容易加快大家的分道扬镳,昨天还酒桌上俩好啊,干杯啊,给力啊 666;今天就的情意就已经到尽头,各自亡命天涯。
还有一些人虽然没背叛和以公谋私,但因为对事业的发展方向,是继续扩大经营规模,还是小富即安。具体地应对策略,大家会有明显的理念不相同。最终的结局也是分开啦!!!
生意难做,本以为是大家可以抱团取暖好好干,没想到有这样的结局是互相捅对方,以励志开始,却以狗血的闹剧和悲剧结束。
合伙干汽车车行卖车是不推荐的,如果因为某些原因,必须要合伙开汽车车行卖车,那以下几点可以参考下:
1,合伙人目的是什么?
仅仅是缺点钱还是缺些人还是缺资源?合伙更多的是整合资源的;
2,分工一定要明确,谁是决策的老大,其他人可以发表一些建议,最终的决定权只有一人;
3,大家如何出资,怎么分钱这个一定要详细地写清楚,各自分钱的比例,支付是什么等,最好是签好合同;
4,把设想可能会发生或遇到问题的处理相关原则和方法都尽可能一一地罗列出来;
5,退出的方式也是大家一起提前诚布公地讲好,如何结算,如何支付等等;
上面这几点内容都要一定要白纸黑字的写到合伙协议里,不要怕麻烦烦或不好意思,伤感情什么的,刚刚开始一定要打好基础,以后会非常轻松的。
窝里耗一直是汽车的大忌,很多不错的汽车项目,就是自己把自己搞死的。
合伙干汽车车行,风险巨大,回报未知的事,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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