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该不该有“最低价中标法”?来围观!
导读
中国工程领域,最为主要的一部法律应该就是《招投标法》。它之所以最重要,是因为它影响了几乎所有的工程实施、工程质量、工程管理,更为重要的是影响了和左右了社会的安全以及安稳。
图为:招投标漫画
在今年的两会中,代表们已经提议: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取消产品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建议采用"经评审的平均投标价法",其中技术、服务和品牌的评分占比不低于50%。
可以说:没有哪部法律能够活生生地与企业如此相关密切。正因为如此,《招投标法》中的条款就尤为重要,其不合理的一点,就会产生连锁反应,引发蝴蝶效应。不论对于招标人还是投标人,最低价中标法所引发的争论从来就没有休止过!
论题:到底该不该推行“最低中标法”呢?
从事招标投标工作的政府官员、评标专家、中介机构,都有话要说...
业内人士点评
中国幕墙网:正常的价格,是对他人创新和劳动的一种尊重,同时也是对自身的尊重。畸形的价格折射出畸形的供求关系、法治环境和信用缺失。
共生物流平台CEO卢立新:问题是怎么样保证,“非低价中标”的能保证质量,好不容易搞到一个项目,挣钱还怕多吗?不搞低价中标,除了提供更大腐败空间,不能解决任何问题。增加违法违反合同的法律责任才可能有点用。
长期耕耘数据时代:最低价实际上是懒政,推脱责任的表现,都不去费力气建立科学评价体系。
看起来,“最低价”中标是否该取消,圈内也是各持己见!
正方立论:应该推行“最低中标法”
最低价中标法是一个相对成熟和先进的评标方法,应当在国内建筑业市场广泛推行。
反方立论:应该禁止“最低中标法”
最低价中标法的实行,必须以完善的法律制度、企业以及全社会的高度诚信为基础,而以中国的法制和社会环境来看,还相对缺乏规范的评估机制和行业公信机制,实行最低价中标法的条件尚未成熟。在这种情况下推行最低价中标的评标方法,其负面影响令人担忧。
正方辩词:
第一:目前“最低价中标”作为一种国际上通行的评标方式,已在国外已经得到广泛应用
在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下,“最低价中标”作为一种国际上通行的评标方式,无论在国外的政府采购还是工程建设招标中均得到广泛的运用,成为一种国际惯例。
第二:对于工程部门来说能够完成项目还能盈利
在鲁布革水电站引水工程国际招标中,日本大成建设公司能够以低于标底43%的报价中标,并且完成项目后还有赢利,令许多人感到不可思议。所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的竞争应是十分充分、严峻的,必须使行政型定价向市场形成型价格方向转变,使价格随行就市,通过价格竞争使建设方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同时促使施工企业的全面进步。政府只是利用经济办法进行宏观调控,将国内市场的劳动生产水平、供求关系、产品质量、技术进步、经济效益等作为价格形成的综合参数进行调控。
第三:实施 “最低价中标”的时机已经成熟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计划经济体制渐趋消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建立和完善,政府对建设工程的定价也逐步从预算定额决定形式向“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方向转变,竞争在建筑工程承发包交易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并且越来越激烈与残酷,这就为“最低价中标”的实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实施 “最低价中标”的时机已经成熟。
反对辩词:
第一:低价中标,不符合马克思的价值规律
马克思在价值规律中阐述到:价格由价值决定;价格围绕价值波动,最终回归到价值上。从某种意义而言,最终动态均衡的点仍然是中间价。从博弈的角度来看,仍然是中间价中标更为合理,也更为符合企业的生存法则。同时,低价中标使得价值的轴心下移,从而也就动摇了等价交换的基础。就像建筑节能产品,你期待你买到的产品具有建筑节能的效果,但是由于低价,由于不等价的交换,你极有可能买到的是次品,是不合格的产品,不但不节能,还耗能。
第二:低价中标也不符合竞争合理性和提升效率;低价中标,也为招投标人为操作创造了较多空间和便利。
招投标的本质意义也在于能够通过竞争,促进效率的提升,从而让低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企业有利可图,驱动这些企业不断地使自己低于社会平均的必要劳动时间,从而获得高于社会或者行业平均利润。最终,让这部分企业能够不断地生存下去。
而低价中标,无形中拟定的基准线相当于远远低于行业的平均生存线,不利于真正的竞争和效率提升。使得企业失去了竞争的动力,优化效率的动力。
最后形成的恶意竞争和恶性循环,而不是真正地提升效率和有序合理的竞争秩序。
第三:从目前低价中标的实施过程中,产生诸如恶意低价中标,从而形成极大的质量隐患和危害。
在操作中,低价中标,更容易人为操作,也为人为操作创造较多便利。只要企业想中标,就采取最为简单和粗暴的方式,那就是报超低价。
但是,如果不允许最低价中,采取中间价中标的话,最终企业博弈的结果就是每个企业真实的成本加适当的盈利,每家企业报的都是基于自己的真实数据。而低价中标的,则报价的基础是别人的数据。
要想操纵中间价中标的项目,除非你把所有的企业都买通,或者所有的参与企业都是自己寻找的,否则,你很难报到最为接近的价格。
关于此事,元芳你怎么看?在留言区进入自由辩论环节!快来勾搭小筑吧!
小筑认为:
最低价中标,本意似乎是好的,但却逐渐腐蚀了中国制造业追求品质、勇于创新和形成适当的行业集中度的土壤,也使政府和企业以此作为名义合规的护身符,而不考虑实际履约的可能性和相应后果,使得在中国经济增速逐步下行、百业萎缩为特征的今日,价格没有最低,只有更低。
总之,对于建筑节能工程来讲,小编认为:如果也让低价中标恣意横行,那么建筑界可能见不到真正的“节能”而是耗能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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