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与借条有大风险,别让自己的钱要不回!
欠条和借条仅一字之差,往往也最容易被忽视两者之间的区别。而一不小心,借出去的钱可能要不回!
先说说常见的借条和欠条陷阱
还(hai / huan)
· 今还欠款10万元 X
· 还(huan):今归还欠款10万元 √
· 还(hai):今尚欠款10万元 √
“今借”与“今借到”
比如王某今借刘某5万元与王某今借到刘某5万元,王某今借刘某5万元很有可能说明刘某并未将5万元给王某,而如果是今借到,则恰恰说明这个钱已经到手,才会借到这些钱。法律规定借贷关系的生效以借款人收到钱时。如果当时给的现金,很难说明这个钱已经给了借款人,到时很有可能会得不到法院的支持而败诉。
24%这条线
借款人的成本不管叫什么名字,违约金、利滚利、滞纳金、精神损失费等等,只要不超过年利率24%法院就会予以保护。
首先,两者的法律关系不同。欠条是基于欠款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借条是基于借款而产生的法律关系,简而言之,借款一定是欠款;欠款不一定是借款。借款主要是由于借贷而产生债务关系;欠款可以是由于借贷、买卖、承运、保管等多种法律关系产生的债务关系。
未规定具体还款期限的借条及欠条的诉讼时效不同:
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
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欠条,在债务人出具欠条时,债权人就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2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也就是说,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从出具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所以,持有欠条的债权人必须小心了,因为假如你手里的欠条没有偿还日期的话,从你收到欠条次日起,诉讼时效就已经开始计算了,最长两年!
法律证明力:借条 > 欠条
借条范本
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后,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地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对方要抗辩或抵赖一般都很困难。
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后,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对此事实进行否认、抗辩,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存在欠条形成事实。
通过对借条与欠条的对比,我们可以明确借条在未注明偿还日期情况下的法律效力:债务人未在借条中写明具体偿还日期的,只是属于双方对此债务的履行约定不明。我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它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由此可见,债权人将自己的钱款借给债务人时,其权利不可能受到债务人的侵害,债权人的权利只有在其要求债务人偿还而被债务人拒绝时才被侵害,诉讼时效期间应从债务人拒绝偿还之次日起开始计算。
上图是指没有注明清偿债务期限的,一旦超过这一期限,该借贷关系便不再受法律的保护。
而另外法律对已经注明清偿债务期限的借条和欠条的诉讼时效期限的规定都是一样的2年,就是说注明还款日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结论:小心陷阱,借钱要写借条不写欠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