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小伙创业,兄弟反目,断送前程
弟兄创业到兄弟反目
小谢和大卫是大学时代的好兄弟,两人最大的爱好就是打游戏,经常通宵大DOTA,毕业后,两人创建了游戏公司“恐龙在线”,打算进军网游市场。
两人刚出校园,没经验,没戒备。但是有好运,一个投资人愿意巨额投资他们的游戏,两人没有充分的考虑合同条款就签署了合同。小谢持股30%,大卫持股50%。草率的决定为他们埋下了祸根。
投资进来了,两人又推出了许多经典的游戏。合作越多,两人的矛盾越多。忍无可忍的小谢写了一封长长的辞职信 ,决定抛售自己的股票,然后二次创业。
然而,小谢很快的发现打了自己嘴巴。自己的计划要泡汤了。
原谅,在创业之初的合同上,规定了,除非投资人同意,小谢不能转让股份,除非公司上市,小谢不能转让股份。这家公司上市还遥遥无期,只能指望投资人了。
还没等到投资人同意,小谢又迎来当头一棒。
打嘴巴的股权锁定条款和断前程的竞业禁止条款
该合同中有竞业禁止条款,条款规定:从小谢不再持有公司股票之日起两年内,小谢不得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相似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一切游戏开发或电子商务等类似业务。
也就是说,小谢辞职后,最短的两年内,不得从事游戏业务,并且隔山打牛虚无缥缈地宽泛到电子商务。这对有互联网情节的小谢来说,实际上宣告了小谢的下岗失业。
小谢的创业经历值得人同情,如果合同签订时有专业人员提示该条款的潜在影响和可能的谈判方向,小谢的境况也许不至如此尴尬。
创业的路不好走,无论你是单打独斗,还是合伙创业,人心,现实,都会体现在各种合同和协议上,存在太大的法律风险,如果你也遇到了棘手的法律问题,点击“了解更多”,罗爷律师会主动来电免费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