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知多少?懂得这些让你远离涉税风险!
金三系统全面上线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很多企业还活在被金三支配的恐惧里,那金三系统到底是个啥东西?
实际上它是利用覆盖全国税务机关的计算机网络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企业增值税纳税状况进行严密监控的一个体系,它最大的作用就是大数据整合,税务稽查更加方便啦!
税务稽查查什么?其实就七个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那你了解增值税专用发票吗?远离涉税风险,下面这些知识点你一定要看。当然,如果你的企业真的存在问题,一定会被查的哦~
—.失控票与滞留票
1.什么是失控票,如何处理?
失控票:顾名思义,就是失去控制的发票。
产生原因:(1)未按规定时间报税(2)企业走逃(3)丢失空白专用发票。
两种处理方式:
(1)销货方已申报: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对认证发现的失控发票,应按照规定移交稽查部门组织协查。属于销售方已申报并缴纳税款的,可由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书面证明,并通过协查系统回复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该失控发票可作为购买方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
(2)销货方未申报:若销货方未报税或未申报纳税,按照现有政策,购买方取得的失控发票不得抵扣相应的进项税额,已经抵扣的应当作进项税额转出。
2.什么是滞留票,如何处理?
滞留票:滞留票是指销售方已开出,并已抄税、报税,而购货方没进行认证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产生原因:(1)发票丢失未认证(2)销货方拒绝提供发票(3)两头不入账偷逃税款(4)收票方为小规模纳税人或其他没有资格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如营改增之前的房地产企业、建筑企业等
四种处理方式:通常按产生原因不同进行不同的处理方式。
(1)发票丢失未认证。若超过180天未认证,则形成滞留票,无法抵扣相应进项税额,企业可以根据留存的发票联或销货方提供的记账联复印件进行所得税前成本费用的扣除。
(2)销货方拒绝提供发票。若发票开具后180天购货方依然未收到发票,则无法抵扣相应进项税额,相应的成本亦无法进行扣除。
(3)两头不入账偷逃税款。通常情况下滞留票信息极易取得,税务机关通过抄报税数据与认证数据比对即可发现。若发现利用滞留票两头不入账进行偷税的情形,除了补缴相应的增值税税款、所得税税款、滞纳金,查补罚款以外,还有可能面临承担刑事责任的风险。
(4)收票方为小规模纳税人或其他没有资格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特殊情况: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A.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B.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另外,普通发票也有可能存在滞留的情形。虽然普通发票没有抄税报税信息,普通发票的滞留信息难以取得,但随着总局的《商品和服务分类与代码》的使用以及金税三期的运行,农产品收购发票等据以计算抵扣的滞留票信息的取得将不费吹灰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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