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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杀熟”不成,反而会“自残”

发布时间:2018-06-27 08:00:49 来源: 安徽日报 责任编辑:飞起来

  近日,作为一部与“网购族”密切相关的法律草案,电子商务法草案第三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其中对大数据“杀熟”问题作出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根据消费者的兴趣爱好、消费习惯等特征向其推销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同时向该消费者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尊重和平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最懂我的人,却伤我最深! ”大数据“杀熟”是近年来的热点话题,不同的人在网上订同一间房,或同一个人用不同手机叫车回家,都可能支付不同的价格。电商平台 “看人上菜”,是基于大数据的人工智能算法,有的根据客人类型,向熟客推荐价格更高的高端产品或服务,甚至给老顾客更高的报价;有的根据地理位置,如果消费者出行不便或周围没有商场,线上商品价格会相应上涨;有的根据消费记录,如果消费者的收入水平、消费能力还可以,网购的东西也不会便宜;有的根据消费者搜索的商品名称、时间、频率,来判断消费者是“随便看看”还是“着急购买”,从而调整报价,甚至通过控制商品的可见性,来引导消费选择。

  本应借助科技力量,提高人们的购物效率、提升消费体验,如今却变为“温柔宰你一刀没商量”。电商平台乐于“杀熟”,当然是为了追逐利润。一般来说,产品价格越高,需求量就越小;价格越低,需求量就越大。然而,不同消费者对不同产品价格,具有不同的敏感程度,有人愿意付出时间研究优惠信息,也有人不在乎价格直接下单。商家抓住了针对不同敏感度的顾客进行差别定价的机会,通过复杂的大数据计算区分消费者,以获取最大利润。

  大数据技术本无原罪,精准靶向营销也无过错,错在商家为赚钱打破健康平衡的数字化生态。 “杀熟”机制与传统经济不同之处在于,它绕开了相对平衡、正常的供需机制,将价格决定的一方基本交由供应者,需求者处于没有发言权的弱势一方。当电商平台纷纷“杀熟”,商家不断加价赚取更多利润,商品价格就会被恶性抬高,甚至导致通货膨胀。消费者与电商平台越熟悉,受到的伤害越大、购买的商品价格越高,这与他们习以为常的生活经验和固有的商业伦理形成冲突,严重背离诚信交易原则,辜负了消费者信任,损害了电商平台的长远发展。

  与线下“杀熟”不同,在“互联网+”消费环境中,大数据“杀熟”的隐蔽性更强、发生更频繁、实现更容易。不得不说,大数据在方便生活的同时,降低了获取消费者个人情况的信息成本,通过引导消费习惯缩小可替代空间,轻而易举地拥有垄断市场的能力,让大多数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溢价”。当消费者发现自己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权益受到侵害时,由于信息严重不对称、取证手段单一,投诉维权的难度也更大。

  避免大数据“杀熟”,只靠商家良心发现是不实际的,关键要通过建章立制对“杀熟”作出警醒和规制,给电商套上“金箍”。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堵住监管漏洞,提高违法成本,筑牢安全保护的防火墙,进一步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商家也应切实担起责任,自觉规范经营行为,善用大数据留住消费者,比如依据用户画像和消费习惯进行精准优惠、提供差异化服务等。说到底,电商“杀熟”最终会导致“自残”,无论技术如何进步,都要坚持正确的商业伦理,追求诚信、透明、公平的市场交易环境,这才是电子商务可持续发展的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