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盒马回应售过期食品:被偷盗产品误上架 承诺十倍赔偿

发布时间:2018-12-06 15:33:07 来源:环球网 责任编辑:caobo

近日,有消费者在盒马门店购买了两听丽尔泰椰浆,到家后竟然发现该商品已经过期两个多月。对此,盒马表示该商品为被偷盗产品误上架,愿十倍赔付消费者。

据了解,12月1日,上海消费者胡小姐在盒马鲜生上海金桥店购买到过期椰浆,随后胡小姐在微博平台进行投诉。在胡小姐发出的小票中,她购买了两听丽尔泰椰浆,单价为9.5元,总价为19元,此外还购买了一瓶佳乐椰浆和一瓶椰树牌椰汁。

盒马客服回应称,经查,这是11月27日追回的盗损商品,但门店第一次遇到盗损商品被归还的情况,经验不足,在处理过程中流程未参考标准流程,导致商品误上架销售。盒马鲜生将承担责任,进行十倍赔偿,后续将针对这一场景完善报损机制。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购买到过期食品,商家应三倍赔偿,不足500元按500元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商家要求3-10倍赔偿,不足100元按1000元赔偿。

盒马方面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盒马已提出按每听1000元赔付上限进行赔付,但这一赔付方案并未获得消费者认可。 零售专家顾国建表示,盒马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已经提供了最高赔偿方案,如果消费者的索赔金额过高,商家也有权拒绝高额索赔。

这也是盒马鲜生在一个月内第二次因生产日期问题被消费者投诉。盒马CEO侯毅此前在社交媒体发布致歉信,宣布免去上海区总经理职务,并表示今后“任何人做出有违客户第一的行为,我们将执行最严厉处罚,绝不手软。”

标签: 盒马 过期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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