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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乱收费!中国工商银行短信提醒服务悄然涨价

发布时间:2020-07-07 13:26:00 来源: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责任编辑:caobo

日前有网友投诉,中国工商银行短信提醒服务悄悄涨价,由每月2元涨至3元,这种单方面擅自涨价的行为,侵犯了自身权益。中国工商银行回应称,调价前已发布了调整余额变动提醒短信服务价格的公告。记者发现,银行还存在自动为用户开通短信提醒服务的行为,被用户质疑为“强买强卖”。(4月11日《南方都市报》)

对于用户银行存款余额的变动情况,现在的许多银行都采用短信通知的方式,这种短信提醒方式是消费者知情权和财产安全权的重要保障,尤其是在当前电信网络诈骗频发的语境之下,储户更需要随时关注个人账户的资金动向,这对保护个人账户安全十分重要,所以,对于短信提醒服务,许多人并不排斥。

不排斥短信服务,并非说对于银行自动开启短信服务以及银行单方面上涨短信服务费也不排斥,实际上,对于短信服务费人们怨言颇多。

按理说,储户将资金存入银行,银行以此获利,银行是受益最大的一方,就是说,正是广大储户的储蓄行为成全了银行,银行本不该在短信提醒服务费上斤斤计较。换个角度看,作为消费者,储户享有知情权,即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而短信提醒服务也不过是在满足储户的知情权,所以这是银行作为经营者的一种义务,不应当对此收费。

退一步说,银行即便收取短信提醒服务费,也不能任性而为。一方面,是否开启短信提醒服务,应该由银行与储户协商决定。既不能在储户开始办理账号时,银行强行勾选“短信提醒服务”,也不能采用先“免费赠送”再“强行定制”的方式,诱导消费者进入“圈套”。

另一方面,银行不能单方面涨价。短信提醒服务费,实际上是储户在开办账号业务时与银行达成的一项协议。根据《合同法》,变更合同履行内容应双方协商一致,单方无权擅自变更。最起码,在短信提醒的服务期限之内,银行不能随意变更服务费,当服务期满之后,如果银行决定涨价,也必须征得消费者同意,倘若消费者不同意,短信服务就应该立即终止,而不是不管消费者是否同意,先涨价再说。

需要看到的是,银行为了做到“涨价有理”,其在涨价之前,一般会在其官网和网点进行公告“涨价”信息,有的银行还会在储户开户时,在当初的服务协议里留下“后门”约定,为今后自己单方变更服务价格埋下“伏笔”,不过即便如此,从法律角度来看,也不能使涨价合法化,仍属于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格式条款。

银行乱收费,是近些年来人们普遍诟病的问题,针对这种现象,各银行根据国家要求,从2017年8月起开始减免个人异地本行柜台取现手续费等多项费用。不过也正是从2017年起,多家银行开始对短信提醒服务进行收费,每月收费2元至5元不等。银行是否以此收费来抵充减免的乱收费项目,还真的不好说。

标签: 短信服务费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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