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信息网

互联网“刷单炒信”花样不断翻新 虚假交易“拍A发B”被曝光

发布时间:2021-08-04 14:53:47 来源:法治日报 责任编辑:caobo

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从表面上看这种交易模式接近正常购物行为,具有很强的迷惑性、隐蔽性。然而万变不离其宗,无论违法手段如何披上“合法”外衣,其本质仍构成虚假交易违法行为,终究逃不过法律的“火眼金睛”。

安徽省黄山云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利用老客户“拍A发B”案例显示,该公司当事人利用淘宝旺旺联系曾经下单的消费者,称按照流程参加店铺活动可以赠送小额礼品:消费者搜索店铺内某款产品关键词并下单,付款;当事人发货的并非下单产品,而是一些小礼品;物流到达后要求消费者确认订单并给予好评,当事人将本金和佣金返还给消费者。

经查,自2020年11月2日开始至12月23日,当事人共刷单372单。该案当事人以赠送小礼品的方式“拍A发B”,改变商品的实际销售状况,欺骗误导公众,其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罚款15万元。

当前,在监管部门对刷单行为的严厉打击下,网络刷单的方式和特点也在不断地更新。通过“寄空包”的方式刷单就是近年来一种新的刷单手段,即“物流刷单”。一些不法分子控制着多个兜售快递空包的网站,贩卖大量的快递单号,这些快递单号或通过快递物流平台空转,或通过线下物流渠道“寄空包”,为不法商家提供虚假的物流信息。

江苏省南京双骍瑞贸易有限公司邮寄空包裹“刷单炒信”案例显示,当事人自2020年12月开始在淘宝、京东平台实施虚构交易活动,选择特定商品制定刷单计划。通过分析客户的搜索习惯,制定匹配的搜索词条,安排运营人员按照制定的刷单计划找刷手下单,模拟真实客户进行浏览、咨询、下单等操作。当事人根据刷单交易的标记,给刷手发送空信封或者空包裹,刷手确认收货后对产品给予满分好评。最终,当事人因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被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处罚款20万元。

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以“寄空包”的方式“刷单炒信”,在刷手和物流的同步配合下,将空包裹投递或是在空包裹中放入小礼品,通过“物流”造假完成了交易的全过程,具有很强的隐蔽性,下一阶段监管部门将重点打击此类违法行为。

日益组织化职业化规模化

近年来,商家从最初组织内部员工、亲朋好友刷单,发展演变为组织、雇佣专门以此为业的专业团队、“刷手”完成刷单过程。

在公布的典型案例中,有一类是通过雇佣专业团队、“刷手”,利用专业技术软件等手段帮助“刷单炒信”。过去利用传统传播方式“自卖自夸”的夸大或虚假宣传现今演变为组织专业团队,利用网络软文、通过“直播带货”等助力虚假宣传,诱骗消费者。

“刷单炒信”日益呈现出组织化、职业化、规模化等特点,甚至形成黑灰产业链。在“刷单炒信”这条产业链上,组织者、卖家和“刷手”是三大主要角色,在严厉查处卖家刷单行为的同时,严肃追究帮助刷单主体的法律责任,也是斩断这一利益链条的重要环节。

为此,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称,从最初的人工刷量到现在的机器刷量,“刷单炒信”这一网络黑灰产已经发展到足以影响商家生存的地步,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等合法权益,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不利于互联网生态健康发展,必须加以整治和清理。此类团队组织清晰、分工明确,有专业的技术和设备“加持”,使得“刷单炒信”日益职业化、规模化,非法获利额巨大,已经形成网络黑灰产业。

江苏省苏州古善科商贸有限公司雇佣刷单群利用老客户“刷单炒信”案例显示,当事人在天猫开设网店“喜得凯旗舰店”,主要从事各式运动休闲鞋类的销售。经查,2020年10月30日至12月7日,当事人为提高公司网店访客量及网店内鞋子的销售量,通过雇佣刷单群、联系老客户两种方式进行刷单,虚构交易记录和交易量。最终,当事人因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被相关部门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处罚款两万元。

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规模化、团伙化的“刷单炒信”行为,在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的同时,还应当加大行刑衔接力度,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本报记者 万静)

标签: 互联网 刷单炒信 假交易 拍A发B

上一篇:抖音上线“违规帐号处罚公示”功能 违规帐号的个人主页会增加违规标识
下一篇:控制人身攻击内容蔓延 微博上线“个人主页限制互动警示模块”功能

新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