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户后天起将不能炒股?这个玩笑开大了!
之前,一则7月1日起,全民炒股时代即将终结的消息广为流传,大意是中国证券业协会近期向多家券商发布《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征求意见稿)》,根据这份文件,投资者将被分级。部分评级偏低的投资者,在7月1日之后可能会被从股市“劝退”!
有媒体声称A股股票、B股股票、AA级别信用债、创新层挂牌公司股票”被划入了“中风险”等级产品。按照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的适当性匹配标准,不适合购买“中风险”及以上风险等级产品的保守型投资者和谨慎型投资者,以后要想买股票,可能会被“拒绝”。
消息一出,满城风雨,照这么说,7月1日,也就是后天,风险等级低的散户将不能炒股了?不少小散听到这个消息都气炸了。
6月28日下午,证监会发布的一则消息告诉我们,这不过是部分媒体为了吸引眼球的标题党之作,有意无意歪曲证监会的意思!下面是消息内容: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以落实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适当性管理义务为核心,以投资者分类和产品分级为基础,确保向投资者充分揭示市场风险,目的在于更好地规范机构依法经营,把投资者保护的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这则消息想表达的是,经营机构要履行自己的职责,及时、准确、充分地提醒客户注意风险,将适当的产品销售给适当的投资者,而不是为了赚钱一味地强调收益忽悠投资者。
这是针对普通投资者的特别保护,给“韭菜们”添加了一道护身符,经营机构不能再肆意忽悠了,专业投资者不在此列,但是专业投资者申请转化为普通投资者后可以获得同样的保护。
除了机构投资者,自然人成为专业投资者要满足两个条件:
一是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二是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会计师、律师等。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答记者问时表示,《办法》并未限制投资者交易自由,而是让合适的投资者购买适当的产品。具体来说就是,如果投资者主动要求购买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经过特别的风险警示程序后,经营机构仍然可以向其销售产品,投资者买卖股票的权利不受影响。
也就是说,《办法》更加强调“卖者有责”,但是卖者尽责之后,“买者自负,风险自担”,股票还是你想买就能买。更露骨一点,已经充分告诉你风险了,再亏损就别到处骂这骂那了。
此外,办法实行区别对待,“新老划断”邓舸表示,现有投资者参与证券期货交易是按原有的制度安排进行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向新客户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向老客户销售(提供)高于原有风险等级的产品或服务,需要按照《办法》要求执行。向老客户销售(提供)不高于原有风险等级的产品或服务的,可继续进行,不受影响。也就是说现有投资者,如股票投资者,在《办法》实施后,可以继续买卖股票及风险等级不高于股票的产品,但当购买比股票风险等级高的产品时,比如结构化产品、场外衍生品等,则经营机构需要按照《办法》执行适当性管理要求。